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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810,411万元,净利润:481万元,总资产:660,507万元,净资产:87,029万元。(年度快报数据)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电子及通信设施,电气机械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及批发零售,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信息咨询。家用电器研发、制造及批发零售。试验检测、检定及校准;生态农业技术研制、开发及技术服务、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的批发和零售,油脂加工、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包括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费、停车费、房屋及土地等资产租赁费的收取),以及水、电、暖气、房屋、道路零星维修、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餐饮。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教育信息咨询等。高效聚能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及设施安装、水暖和管道安装工程等。无人机及无人机蜂群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培训、飞行试验及服务;机器人本体(含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减速器、自动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咨询、培训。电子及通信设施修理、包装、运输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2,121万元,净利润:1,604万元,总资产:210,274万元,净资产:79,419万元。(年度快报数据)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施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128号。

  (5)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9,454万元,净利润:5,503万元,总资产:197,380万元,净资产:105,159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军用电子产品、民用电子信息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视电声产品、电子器件、其它电子产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系统集成和图形工程业务、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及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以上范围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船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的制造、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销售和租赁;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工模具、机械零件的加工及表面处理;日用电子器具维修,电子产品技术咨询,电子信息网络设计与技术服务,机电产品(汽车除外)及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20,791万元,净利润:1,712万元,总资产:202,117万元,净资产:54,187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32,671万元,净利润:9,780万元,总资产:517,086万元,净资产:115,483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营销售卖;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制造;计量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中原电子产业园一期101中原电子大楼栋-1-7层/室。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02,230万元,净利润:9,960万元,总资产:463,587万元,净资产:172,556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通信设施、雷达及配套设备、通信传输设备研制、生产、销售、维修、试验检测及技术服务;通信工程研发;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及服务;测量器具、仪器仪表及设备的计量、维修、制造、租赁、销售及咨询;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道路货物运输。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导航终端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19,253万元,净利润:29,178万元,总资产:1,697,837万元,净资产:310,339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设备研发生产;通信设备、计算机与软件及辅助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信终端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潜水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计算机零部件、计算机外围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信息安全设备、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潜水装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产品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气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租赁仪器仪表;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00,419万元,净利润:-1,080万元,总资产:243,222万元,净资产:74,679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截止目前,该公司与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平稳,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

  (3)主营业务:磁性材料及元器件、电子产品、微波器件、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2,733万元,净利润:250万元,总资产:8,804万元,净资产:1,284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含纯水、废水、废气、废固处理工程)、实验室工程、动物房工程、特气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射线防护及防辐射工程、屏蔽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物流传输系统工程、净化工程(含医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3级);压力管道的安装(GC2级);压力容器的安装、维修(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限变电、电缆)、承修类四级(限变电、电缆);医疗器械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防火调节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空调设备附件、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加工、组装;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002,107万元,净利润:77,616万元,总资产:1,634,301万元,净资产:274,870万元。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设备及软件的开发、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6栋4层401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0,229万元,净利润:-1,327万元,总资产:19,171万元,净资产:13,268万元。

  截止目前,该公司与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平稳,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原材料及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产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7,180.82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52%,其中:与中国振华及其子企业预计交易金额4,854.82万元,占比67%,与中国电子及其子企业预计交易金额622万元,占比9%,与公司参股企业预计交易金额1,704万元,占比24%。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3,937.80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8.9%,其中:向控股股东中国振华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动力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1,016万元,占比26%,向中国电子及其子企业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2,921.80万元,占比74%。

  本公司向中国振华关联方出租厂房及土地,预计交易金额14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中国振华关联方房屋,预计交易金额2,460万元,两项交易金额共计2,603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19.1%。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也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帮扶工作,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央企担当,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179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作为国资央企,应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外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经审计,大信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级次企业户数为14户,较上年同期减少1户。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振华新云持有振华研究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资产评估值2,048.46万元。2022年11月该事项已完成,减少振华研究公司1户。

  (一)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1,090万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企业紧抓下游高可靠客户需求增长的市场机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增长。

  (二)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9,320万元,增长56.45%,利润总额分板块明细见下表:

  1.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0,3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高可靠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以及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增加,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88个百分点;二是上年同期公司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23,340万元。

  2.现代服务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增加亏损1,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2,35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实现的经营性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4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的税费增加,使报告期支付各项税费同比增加34,384万元;二是因工资绩效增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4,144万元;三是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2,236万元;四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0,592万元。

  (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231,4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净资产238,246万元;二是报告期母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增加净资产3,395万元;三是报告期所属子公司振华永光和振华微将项目的专项应付款4,65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四是报告期受股票二级市场影响,母公司所持“贵阳银行”“华创阳安”两只股票公允价值下跌导致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减少767万元;五是报告期公司分配2021年度现金红利减少净资产15,544万元。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比增加49,246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为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销售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长;因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增长,致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6.26个百分点。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比增加1,507万元,增长29.71%,主要是应税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2,966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销售业绩完成较好,绩效奖励增长,职工薪酬同比增加2,326万元;二是报告期公司加大新产品的开拓力度,样品及产品损耗同比增加559万元。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16,376万元,下降17.4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企业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23,340万元,以及报告期绩效奖励增长,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6,964万元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14,637万元,增长39.58%,主要原因是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1,112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部分企业借款规模同比下降。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比减少1,671万元,下降15.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转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比减少398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11.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为-7,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计提9,82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应收款项余额同比增幅较大,企业参考历史数据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比减少1,435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根据存货、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1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1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部分子公司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增加。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比减少211万元,下降25.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同比减少。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149万元,增长24.03%,主要原因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对外捐赠同比增加。

  1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比增加99,320万元,增长56.45%,为上述各项变动形成。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10,711万元,增长40.81%,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8,539万元;二是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2,172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407万元,变动分析见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分析相关说明。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9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报告期现金分红增长,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683万元;二是因报告期振华新能源存入金融机构保证金增加,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913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23年度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本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结合2022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分析预测了本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产品需求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公司所属产业的影响等,在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下编制而成。

  (四)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本预算的编制是在本公司经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预算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财务预算范围:2023年度预计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全级次企业户数14户。

  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2023年经营计划,经管理团队充分地研究分析,2023年度本公司主要指标预计:营业收入87亿元,利润总额33.60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361,274,621.3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72,254,924.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4,170,494.20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1年度现金红利155,440,085.4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750,105.88元。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520,413,1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5元(含税),派发金额为595,873,077.36元,实施分配后母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581,877,028.52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此议案属于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电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中电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融市场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中电财务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包括银行间市场的中票、保本理财、交易所市场的企业债以及股票。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中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并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资管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做账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要素,进行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交易员通过投资系统提交付款申请,经复核人员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结算业务部负责划款。

  (3)建立中电财务公司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证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委托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及其他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部门接受委托后,由金融交易部按照客户的真实需求向相关金融机构询价,寻找合适的金融产品并及时与金融市场业务部门进行反馈沟通。金融市场业务部门与委托方商谈《委托投资协议书》具体条款、制定投资方案后,经过金融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审核,由中电财务公司批准后与委托方开展委托投资业务。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守自营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相分离的原则,自营业务与受托业务决策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已制定中电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对其业务开展进行规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电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中电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审计部针对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中电财务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平台、OA系统、用友财务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其中核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平台由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2年11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覆盖了中电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外汇管理、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等业务。投资系统开发商为上海蜂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上线投入使用。中电财务公司各系统间衔接运行良好。

  中电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中电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重要设备都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除了本地实时备份,每日日终操作之后还做一次全面备份并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房远程传送到中电财务公司机房,做到了数据的多重备份。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477.76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96亿元;2022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6.09亿元,实现总利润5.7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41亿元。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2.29%,高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83.87%,不低于25%。

  2022年第4季度,中电财务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新增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中电财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内控制度如下:

  运营综合管理:《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专项办法》《重大权限指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董事会提案规范暂行办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与反馈管理暂行办法》《发展的策略和规划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办法》《会议室管理办法》《公餐卡使用规定》《印章管理办法》《签报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考勤与各类假期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职工内退办法》《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车及交通费用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介绍信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处罚办法(试行)》《其他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职工养老金管理办法》《内部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干部外派交流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程序规定》《培训工作细则》《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及行为守则》《员工履职回避制度管理办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舆情管理工作方案》《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中电财务疫情居家办公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公司管理办法》《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

  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金、支票、财务印章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统计工作暂行办法》《贷款损失准备与一般准备计提规则》《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资本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监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信贷管理:《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逾期贷款处置管理办法》《授信后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信贷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评定暂行规定》《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内控及问责管理办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管理办法》《融资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中电财务金融市场部门绩效分配暂行办法(试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新股申购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非标类资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交易操作细则》《银行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资管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同业及结算业务管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基金和交易所逆回购业务流程细则》《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权限管理暂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银行函证业务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自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营风险处置预案》《市场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办法》。

  法务管理:《合规政策(试行)》《合规管理与问责实施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案件防控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内审管理:《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规范》《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规范》《自营贷款(含法人账户透支)内部审计规范》《信息系统运维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细则》《银行类同业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同业存放内部审计规范》《同业拆借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内部审计规范》《担保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业务内部审计规范》《会计业务稽核规程》《票据转贴现、再贴现内部审计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国内保理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同业存放业务内部审计规范》。

  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外包管理暂行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管理办法》。

  党建管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党委工作规则》《礼品上交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试行)》《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试行)》《纪委工作规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76,329万元,贷款余额为37,463万元。

  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1,525.50万元。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128.40万元,为预计总金额的105.23%,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交易金额602.90万元。存在部分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以及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情况,其中:部分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1,192.70万元;与未预计到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共计32项,交易金额为2,523.08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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